勤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2022年5月24日1 分鐘
更新日期:2023年12月11日
中華民國53年3月11日行政院台財第1581號令發布
查準第96條
遞耗資產耗竭率表
汽車運輸業輪胎及燃料油耗用通常最低標準
中華民國91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0910453326號令
中華民國92年1月17日台財稅字第0910458198號函
單位:公里
備註:
1.定期定線客運班車行駛山地道路之里程,按本表標準8.2折核計。
2.貨車專門行駛山地道路之里程,按本表標準7.2折核計。
3.所稱貨車「總重量」,係指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2條第1項第18款規定之「總重」而言,即「車輛未載客貨及駕駛人之空車重量」與「車輛允許載運客貨之重量」之全部重量。
4.依據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第2條第4款第3目規定,貨運業應設置承運貨物登記簿(運輸單)為其營運量紀錄簿,有關車輛每年行駛里程,得以該營運量紀錄簿所載之「期末里程數」減「期初里程數」計算。但與營業無關之行駛里程,應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查核認定之。